一、招标条件
本佳县长兴路道路亮化工程(南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341746万元,招标人为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工程位于佳县境内,主要内容有:安装高度10.5米,间距35米,共计60盏成套路灯,光源采用LED,功率150W,125kva箱式变压器一座,电力电缆2331米,采用铝芯电缆4*25+1*16mm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佳县长兴路道路亮化工程(南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佳县长兴路道路亮化工程(南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户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2023年1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五险一金任意一项即可);
5、财务要求: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5日9 时00分到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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