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设备改造”(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设备改造”(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3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4*150t垃圾焚烧炉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人负责完成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三套烟气在线检测设备系统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全套设备等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配合试运行、配合验收及技术服务的事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和第六章。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山二村风紫墩68号
九、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每年交付并安装一套设备,但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并书面通知投标人调整第二套及第三套设备的交付及安装时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在合同履行阶段不得提出异议或费用主张。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相应的资质。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烟气在线检测设备系统改造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表(其中附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根据成立时间提供财务报表;4、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到2024年01月29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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