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滦河口行洪通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乐亭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工程名称:乐亭县滦河口行洪通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2 工程地点:乐亭县境内;3 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对滦河干流河口码头(桩号25+000)~-3m等高线(桩号27+300)长约2.3km河道主槽部分进行清淤疏浚。二是对滦河河口处面积约3492亩养殖池进行清理整治,达到水利厅要求高程水平;三是对长度约2.8公里渔港公路两侧路基和2.2公里港内房屋设施临水边坡以及长度约4公里军区靶场北侧堤防进行防护。4 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查、工程测量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测设计能力;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3.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3.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3.3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4 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4财务状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6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特别提醒: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若联合体投标人由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4 00:00至2024-02-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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