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F-2024-008 2、项目名###街道2024年农村无主垃圾清运及消纳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元 5、最高限价:********.24元 6、采购需求:负责###街道5个行政村约********平方公里产生的无主垃圾的清运及消纳工作,确保垃圾及时清理,不堆积、不污染,保持辖区环境干净整洁。(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垃圾清运及消纳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r****网站及中****网(********)渠道查询。 (4)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网(http://************网截图。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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