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BZC2024-C3-00115-GXWP
项目名称:聘请兴宾区政府法律顾问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01分标:聘请兴宾区政府法律顾问团1项,负责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区林业局;区医保局;区经贸局;区民政局;区文广局;区审计局;区供销社;区农机中心;区机关事务局;兴宾生态环境局等17个部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顾问单位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内容。
02分标:聘请兴宾区政府法律顾问团1项,负责区委办、区府办;区投促局;区住建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征地办;区农业局;区政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管委;区移民局;区教体局;区交运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信访局等17个部门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顾问单位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内容。
供应商可以投一个分标也可以投多个分标,一个供应商只能成为一个分标的成交供应商,评审顺序:01分标→02分标。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参与其他分标的评审,但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单位规模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律师事务所,视同中小微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2要求有8名以上专职律师;3.3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以上(即:需在2021年1月1日之前成立),且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3.4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必须具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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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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