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吉湘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南吉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吉湘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备案证明、南发改备[2023]7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吉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吉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吉湘公司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南县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该项目征地面积约260亩,一期占地面积约100亩。新建综合楼、职工宿舍、食堂、生产车间等,用于生产碳纤维复合材料系列产品。
建设内容:1#厂房、机加车间、综合楼、消防泵房(含消防水池) 等。
2.4 工期要求:126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主体建筑、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伴随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工作;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纺行业(化纤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1.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资格条件不作要求, 业绩加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1.4施工业绩要求:资格条件不作要求, 业绩加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联合体投标时可由承担设计任务或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出任,由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出任时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分项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有在建情况。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无在建工程情况;(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保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2 月19 日 9 时 00 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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