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
(二)项目名称: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原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南北挂钩合作苏州帮扶项目)
(三)预算金额:68.9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68.9万元
(五)采购需求: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原子吸收光谱仪等仪器采购项目(南北挂钩合作苏州帮扶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全部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调试安装完毕。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制造业)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9:00至2024年01月26日 17:3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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