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庆城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附属设备提质工程
预算金额:1056.411579(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污水处理厂生产车间设备材料升级改造;各生产车间电气系统升级改造;低温干化车间设备升级改造;反硝化深床滤池自动化升级改造;中控室设备升级改造;化验室设备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1.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社保人员清单。清单显示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1.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书。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1-19至2024-01-25,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