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2024年上饶市政务公开评测及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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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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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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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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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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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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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ZFCG-20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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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上饶市政务公开评测及维护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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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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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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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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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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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声明);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声明);
1.6.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所供产品制造商必须为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 2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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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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