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华新鹿鸣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北区华新鹿鸣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室外工程已由江发改社[2021]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华新实验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农场A2-2/02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办学规模为30个班,为完全小学,每班45人,学生人数为1350人,总用地面积 27010 平方米,约 40.51亩,总建筑面积 29692.81 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校内道路、绿化、配套给排水、电力电气工程、天然气、环境保护设施等辅助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9624.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25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江北区华新鹿鸣实验学校新建工程-室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硬质铺装工程、室外道路、海绵城市、景观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小品亭廊等、围墙工程、室外体育设施、隔声屏、大门工程(门卫)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人应于2024-01-23 17: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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