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体式雾炮技改设备(PGWZMYHGZHD240118102859)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一体式雾炮技改设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有效证明(合同或发票),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类似产品。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
其他要求: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6、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公司和攀钢集团公司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禁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时,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投标无效。8、投标方须作好投标文件,技术附件或技术文件须签字盖章后上传招标网。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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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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