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中石油网内合格生产商和进口产品的国内代理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裂解汽油富含苯乙烯、二乙烯基苯、双烯等不饱和烯烃,容易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聚合反应,生成大量胶质,堵塞塔盘、换热器和反应器,控制不好会影响下游装置的长周期平稳运行,因此我现在裂解二套脱戊烷塔釜和裂解三套装置脱丁烷塔釜分别注入抗氧防胶剂来抑制裂解汽油聚合反应的发生。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中石油网内合格生产商和进口产品的国内代理商行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招标用量为买方在2024年E2计划裂解汽油产量96000吨,E3计划裂解汽油产量557068吨,所需抗氧剂使用总量。
项目(估算金额):39.91万元(含13%税、运费等)。
最高限价:39.91万元(含13%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包装要求:单件包装200L/桶。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数量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寄售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果中标产品大庆石化公司未使用过,结算按照项目采购技术要求执行。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用单位: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乙烯二部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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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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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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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单耗
(千克/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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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套装置抗氧剂年用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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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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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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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裂解汽油抗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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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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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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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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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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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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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裂解汽油抗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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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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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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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如实际运行中产品单耗超出卖方投标最高单耗,超出部分由卖方免费提供;如实际单耗低于投标单耗,根据实际单耗进行结算。
2)投标人根据各自裂解汽油抗氧剂性质,分别提出E2、E3加入产品最高单耗,根据装置2024年计划裂解汽油产量、最高单耗及裂解汽油抗氧剂单价计算投标价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3)投标价格(E2、E3装置共同用剂)=(96000*A/1000+557068*B/1000)*C
4)E2计划产96000吨裂解汽油,E2用剂最高单耗:A千克/吨裂解汽油
5)E3计划产557068吨裂解汽油,E3用剂最高单耗:B千克/吨裂解汽油
6)裂解汽油抗氧剂单价:C(元/吨)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其它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一厂E2、E3装置使用的裂解汽油抗氧剂采购技术要求》。
4、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4.1、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与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乙烯二部进行技术交流,并在谈判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4.2、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4.3、技术要求“4、对卖方产品投标方案的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技术交流提供。
4.4如果第一次公告递交文件不足二家,视为第一次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组织失败分析会,决定下步工作计划。
5、供应商资质要求:
本项目允许中石油网内合格生产商和进口产品的国内代理商参与招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5.1、如为生产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
http://cx.cnca.cn/)。
5.2、如为进口产品的国内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代理授权文件及所代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5.3、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4、业绩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提供至少一份在国内,蒸汽热裂解装置成功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含如下两部分:
5.4.1用户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由用户单位的盖章(使用单位或技术部门公章)方有效,内容要包括:
a、投标产品在相关装置从2015年至今连续应用时间不低于1年的描述;
b、投标产品单耗及达标效果。
5.4.2供货的商务合同复印件,要求针对上述应用业绩提供对应时间同型号的商务合同复印件。
5.4.3投标业绩是否为“蒸汽热裂解”业绩,由招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对业绩内容进行核实。投标产品不得在中石油范围内有不良业绩,否则拒绝该项目投标。
5.5、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装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5.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6、谈判文件的领取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8:30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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