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许昌、广武油库储罐清洗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4-ZZ01-FW021(HNXS-2024-GKZB-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许昌、广武油库储罐清洗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该项目资金计划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许昌、广武油库储罐清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上级公司浮盘改造计划及审定方案,拟针对许昌油库和广武油库储罐清洗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固定服务项目采购,工作量如下:
地点 |
储罐总量及总容积 |
控制价(万元,含税) |
备注 |
许昌油库 |
储罐12座,总库容4.7万方,其中:柴油为6个5000m3,汽油为3个4000m3、1个3000m3,乙醇为2个1000m3。 |
87.4 |
费用说明:清罐方负责设备运费及转场费用。
电费、水费: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电表、水表计量,经业主代表确认,中标单位根据当地电费、水费实际标准(当地物价局公示价格为准)付费给业主代表。
全库清罐用水量:控制在70吨及以内。清罐用水量以危废处置联单确定的危废量计算。 |
广武油库 |
储罐7座,总库容1.9万方,其中:柴油4个3000m3,汽油2个3000m3,乙醇1个1000m3。 |
39.65 |
费用说明:清罐方负责设备运费及转场费用。
电费、水费: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电表、水表计量,经业主代表确认,中标单位根据当地电费、水费实际标准(当地物价局公示价格为准)付费给业主代表。
全库清罐用水量:控制在45吨及以内。清罐用水量以危废处置联单确定的危废量计算。 |
合计 |
储罐19座,库容6.6万方 |
127.05 |
|
注:清罐用水量以危废处置联单确定的危废量计算,若实际全库清罐用水量超出清罐用水控制量,超出的部分(即超出控制量的危废量)所产生的危废处置费用,由清罐单位承担。
2.3服务期限:1年。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许昌油库工期为25日历天,广武油库工期为15日历天(两座油库需要同时施工)。
2.5服务地点:许昌油库(许昌市魏都区五里岗路)、广武油库(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广武车站东)。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业清洗企业资质证书(储罐机械清洗C级及以上)。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河南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6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诺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须提供已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和未发生或已发生的诉讼仲裁不会对履行合约有影响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4.7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8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建过3项油库清罐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应合同、发票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的工业清洗项目经理职业技能证、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6.2安全员1人,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6.3清洗操作人员不低于6人,须具备由中国工业清洗协会颁发工业清洗职业技能证。
3.6.4特种作业人员不低于2人,临时用电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3.6.5需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7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1月2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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