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拟就虹桥机场南双围界空侧围界新增监控及防入侵系统终端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南双围界空侧围界新增监控及防入侵系统终端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期:
2.2.1 设备、材料、工具到货期: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工具到货期为1个月,起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2 深化设计期:本项目所有方案深化、施工组织计划制定周期为两周内完成,起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3 安装实施期:本项目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应在2个月内完成,起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能力条件:
1)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公安机关认证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
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至日),单合同项目金额达到165万或以上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或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仅限于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签署时间、合同金额、采购内容页、签章页)或相关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应至少包括对应项目名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用户签章及用户联系方式)。
4) 其他要求:
a) 制造商授权:投标人应为本项目主要设备( 高清摄像机、入侵探测器、区域融合控制器 )的原厂设备制造商或者原厂设备制造商的授权集成商,投标人若为授权集成商,应提供上述主要设备原厂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函,设备制造商与其授权集成商不能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月16日9:00至2024年1月22日16: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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