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00-CTZB-C2024-0010
2.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5.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80万元
6.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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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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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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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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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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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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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超声乳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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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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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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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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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a.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b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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