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长春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信贷押品评估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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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拟入围4家评估机构,为长春分行及吉林分行范围的个贷押品进行价值评估(实际工作分配以最终签订合同及甲方业务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采购服务的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5.未处于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
6.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ldquo;信用中国rdquo;和ldquo;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dquo;)能查询到信息为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8.须有同类服务经验,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在以往案例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金融系统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事件,评估师队伍比较稳定,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务实力能满足客户要求。
9.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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