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乐山市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马铺路232号
工程内容:乐山市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计划配置住宿房间240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约3700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乐山市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所应实施的工作内容,具体施工范围以施工图及招标人工程部施工任务划分单为准。
施工内容:包含室外绿化、室外道路、围墙、景观铺装、运动场地铺装、原运动场地设施拆除、建渣外运等施工内容,具体详工程量清单明细表所列。
四、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资质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提供近三年工程业绩。
(二)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或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月 24日 14时前报名。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1 月 24日 14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 2024年 1 月 24 日 14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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