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全域视联网综合应用服务,主要提供视联网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满足客户采购要求的相关系统总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及网络管理平台集成服务、服务器虚拟化及管理、云存储管理及运维集成服务、视频安全防护集成服务、相关软件部署、业务测试、系统调测、运维、链路传输及供电保障等总集成服务。
1.2服务地点:潍坊市。
1.3服务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5年。
1.4交付期:签订合同后120个工作日内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服务标准。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6质量标准要求: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分项投标报价超过任意一项对应分项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本次招标预估规模:不含税金额2970.85万元,含税金额3149.10万元。以上预算金额税率按照6%进行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2.6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指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类)。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服务内容页等关键页,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有效业绩的,不予认可。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列入潍坊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17日8:30至2024年1月22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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