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16 16:11:50 截止时间:2024-01-23 主要内容受某单位委托,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车辆保障承修单位遴选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竞争性谈判内容
1.1 项目名称:车辆保障承修单位遴选。
1.2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 项目概况:
1.3.1采购内容:采购人拟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取1家机动车维修单位(业户类别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单位)作为采购人年度车辆维修定点服务单位,为采购人及时排除各类车辆安全隐患。年采购预算金额约20万元。
1.3.2采购人车辆主要车型如下:帕萨特新领驭、广汽传祺、荣威、猎豹、江铃全顺、考斯特、依维柯、宇通、兰德酷路泽、金杯阁瑞斯、江淮瑞丰。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要求”)
1.3.3入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3.4服务地点:天津
★2.资格能力条件
(1)一般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2.5 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6 候选供应商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
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2)特定资格要求
2.8 候选供应商已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业户类别为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
2.9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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