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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建安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区域工程建设项目2024年度二级物资框架(水泥及其制品)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呼和浩特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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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建安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
2.1.1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本项目名称为建安公司2024年度框架招标(普通钢材)项目。本项目产品属于03、10、01、06、09、11、15、16、32、34大类,共涉及18个中类25个小类34个品名。详见附件《综合报价表》。
 
2.1.2本项目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包限价)为为2048393.00元人民币(不含税),2314684.09元人民币(含税)。
2.2价格构成:
2.2.1.报价为每个区域的到货价格,区域包括: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乌审旗,上述13个区域均为到货价格,到货范围以国家行政区域划分为准。
2.2.2.报价要求以不含税金额报价,包含材料、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售后服务等与采购工程材料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等产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2.3.本项目最低配送量为1立方米,当配送量小于前述数量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可以就运费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供货价格。  
2.2.4.价格调整机制:根据项目所在地市场现货价格行情,当现货价格上升或下降幅度在5%范围以内,执行投标价格不变。现货价格上升或下降幅度在5%以上,及时启动调价机制,价格调整的窗口期为5个工作日。
2.3供货要求:
2.3.1.交货期:  使用单位提前一天上报需求计划,供应商确保在计划时间内供货并保证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出至施工现场接收的时间间隔小于90min  。
2.3.2.交货地点:   建安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区域的各施工地点   。
2.3.3.合同履行期限: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满,合同终止;有效期未满、框架额度已满,合同终止。
2.3.4.技术服务和质保期要求:商品混凝土执行GB 50164-2011,GB/T 14902-2012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执行GB175-2007标准。以上标准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本项目质保期为自材料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3.5.结算方式: 按照业主单位支付采购方进度款扣除相关费用后,供应商根据资金预算计划提供正确的《工程(材料)价款结算单》《付款信息确认单》、合规发票及相关付款单据,经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材料款。材料款根据总包合同付款约定支付货款。如果采购方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付款资料违反采购方财务制度要求从而导致付款迟延,资金预算计划逾期,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
2.3.6. 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企业管理要求,本项目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应为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准入供应商,当本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招标人会通知候选人办理供应商准入手续(已经是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准入供应商的候选人除外),中标候选人应遵守招标人所属企业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配合招标人做好供应商准入的现场考察、资料查验等必要程序,如因候选人的原因导致候选人公示发布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法成功办理供应商准入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2.5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2.5.1. 履约保证金: 缴纳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3 万元人民币。
2.5.2. 如评审时发现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评审条件需要重新进行招标时,启动新的一轮招标。  
2.5.4.对于开标后进入详评阶段时,当有效投标人等于2家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具备竞争性,则继续评标,推荐综合得分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如不具备竞争性,重新组织招标;当有效投标人等于1家时,在满足资格条件、技术要求、交货期等前提下,直接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2.5.5.违约责任:卖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金额30%的违约金。卖方交付货物质量不合格的 ,应当自费负责更换,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货物到达后,买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卖方送货或代办运输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买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卖方可对货物进行提存,提存费用由买方承担。
2.5.6其它约定:数量、质量由卖方保证,如发生偏差由卖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随时抽检,少一罚十;每次供货须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和合同签订能力。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及以上同类或类似物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相应结算发票扫描件。
3.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如无审计报告则需要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份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响应截图);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报名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资格。
5.自2022 年1月 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报名供应商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6.其他要求:上一年度报名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报名将被否决:a报名供应商在中国石油组织的招标/谈判活动中近一年内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二次或者不诚信记录累计超过二次的;b报名供应商在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具有用户签署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招标/谈判项目,否则相关报名均无效。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 年01月23日(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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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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