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MC-2024-001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4-00042
3、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堂改扩建及执法装备库房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97.888048(万元)
6、最高限价:197.88804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施工员、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指2023年7月-12月)的社保证明。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后分包。(提供承诺函)5)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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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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