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滨湖印象外墙保温、水包涂料施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新泰市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泰市滨湖印象外墙保温、水包涂料施工,包含1#楼、2#楼、3#楼、6#楼、10#楼、11#楼、5#楼、8#楼、19#楼、20#-23#楼、25#楼、7#楼、9#楼、12#楼、13#楼、15#楼、16#楼、17#楼、18#楼。主要工作内容:外墙保温MPR-Ⅰ板+15mm厚胶粉聚苯颗粒,分仓间距≥15mm、外墙保温15mm厚胶粉聚苯颗粒(窗侧、挑檐板等)、外墙水包砂漆、A级防火保温板造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城区。
2.3、计划工期:
2.3.1标段1:200天;
2.3.2标段2:110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合同估算价:33186919.72元,其中标段1:27218391.11元;标段2:5968528.61元。
2.6、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1:1#楼、2#楼、3#楼、6#楼、10#楼、11#楼、5#楼、8#楼、25#楼、7#楼、12#楼、13#楼、15#楼、17#楼、18#楼。
标段2:9#楼、16#楼、19#楼、20#-23#楼。
2.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标段2投标人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企业需通过省外一体化平台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领取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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