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通风阻力、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及分散度检测、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及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重新),采购人为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标段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矿井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能力,必须按照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2采购范围:
标段二: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及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
2.3标段名称及编号:
标段二: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及瓦斯抽采达标生能力核定(标段编号:SXZB-2312307711JNF3077/02C-02)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2.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采矿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6 17:30至2024-1-19 17:3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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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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