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阿克苏地区水利局、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以阿地水〔2023〕155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库车市水资源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库车市。
2.2项目建设内容:布置防洪堤3.209km,L1段0+000-1+514段治理长度1.514km,L2段0+000-0+324段治理长度0.324km,L3段0+000-0+274段治理长度0.274km,L4段0+000-1+097段治理长度1.097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级别为5级,设计洪峰流量为450m3/s。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施工为一个标段;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施工监理标段: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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