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伴生萤石综合回收利用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多功能实验室建设仪表和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的委托,针对湖南省伴生萤石综合回收利用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多功能实验室建设仪表和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标范围:湖南省伴生萤石综合回收利用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多功能实验室建设仪表和自动化系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
2.4 交货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镇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氢氟酸厂厂区内;
2.5 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和资质要求
3.1资格和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须提供会计报表附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且无亏损;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5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备销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即: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
3.5 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自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3日17:00止(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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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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