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2024-004 项目名称###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一个小时之内“****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书面声明。(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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