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安市高铁新区会展服务区及总部商务区一期配电工程(第二次)
预算金额:13350902.9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350902.99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
|
吉安市高铁新区会展服务区及总部商务区一期配电工程(第二次)
|
1
|
项
|
13350902.99
|
注: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8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和设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 是 £ 否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②联合体单位数不超过2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①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②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③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4.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专业:机电工程,不含临时)、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提供岗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投标人被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的,在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3日0:00至2024年2月5日开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