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录播室建设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购包1(录播室建设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9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080899-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录播室建设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59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2)采购产品中若有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1-12至 2024-01-1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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