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舒兰市2023年新安乡灾后重建项目(秀水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1.2项目编号:采购;
1.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内所有工程施工;
1.4项目地点:舒兰市新安乡;
1.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前完工;
1.6合同履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9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78.8047万元;
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一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7)供应商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16: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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