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441HOLLY03D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采购项目包号名称数量预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1眼科超声乳化仪1套110万元是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6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 拒绝被“信用中国”、“中****网”(********)、“信用江苏”(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二) 其它:1.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 投标货物若为进口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代理商/经销商证书(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3. 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 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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