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平市延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招标人)的编号为 E3507020701800962001 (招标编号)的延平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工程勘察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4]1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市延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勘察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延平新城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工程勘察;
2.2.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916.6平方米,其中:艺术中心7834.68平方米、文化中心15013.31平方米、文创中心2267.69平方米、辅助用房690.55平方米、连廊及地下设备用房等1110.37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供排水、消防、安防、监控及智慧管理平台、交流展示平台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6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4年 6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 月;
2.7. 勘察周期:招标人下发的勘察任务书次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4年 1 月 11 日至2024年 1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2 时00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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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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