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赤锡乡、梧桐镇、白云乡、大洋镇、富泉乡)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樟发改审批 (2023)11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川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永泰县川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赤锡乡、梧桐镇、白云乡、大洋镇、富泉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泰县赤锡乡、梧桐镇、白云乡、大洋镇、富泉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
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先期赤锡乡、梧桐镇、白云乡、大洋镇、富泉乡五个乡镇的独立村庄供水分区及施工临时费用;富泉乡1200万元,梧桐赤锡供水分区13152.06万元,大洋供水分区5304.99万元,白云2715.18万元,合计22372.23万元。其中含独立村庄供水分区及施工临时费用。。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设计范围包含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先期赤锡乡、梧桐镇、白云乡、大洋镇、富泉乡五个乡镇的独立村庄供水分区及施工临时费用,服务内容包含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概算到施工图设计的服务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 5946075元;
2.6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评审;
2.7 服务期限: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后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4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告成果;工程勘察进度须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和以上职称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 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1 14:00:00至2024-01-17 20:30: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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