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LBCG2024002
项目名称:灵璧县闵庄垃圾生态修复项目环保设施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年
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渗滤液和填埋气等环保设施进行运维。具体实施内容包括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运维、填埋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运维,国标或环保部门要求的进出水、监测井水质进行必要检测等。具体要求如下: ⑴、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运维要求:处理水量要求为调节池内寄存的渗滤液不能超过150m?。出水要求为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中的绿化用水的限值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限值。⑵、填埋气处理设施运营要求:随时将填埋场垃圾堆体内的填埋气抽排到填埋气处理设施处理,保证处理后的排放气体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本项目实行 1+1 的方式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内,服务标准符合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若中标人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且考核不合格,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 供应商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通用专业承包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 11 日至2024年01月 22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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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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