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4年高新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项目业主为昆山市玉山镇建设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山市玉山镇建设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4年高新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共设1个标段,即 NLYH标段,招标范围为:昆山高新区农村公路养护,路线长约71.757km,道路宽6m至22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分别为一、二、三、四级。含中环内外高新区负责管养桥梁以及沿线设施等施工养护。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
2.2养护服务项目特点:
(1)不确定性:本养护项目在一年养护过程中,可能会随时随地发生需要养护或修复的工程,承包人应能随时随地赶到现场,进行技术养护或修复。
(2)时效性强:养护修复工程都比较紧急,要求承包单位48小时内完成一般病害的养护修复任务,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病害应在24小时内完成养护修复任务,对严重病害以及技术有特殊性要求的项目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3)施工干扰大、安全性要求高:养护修复工程一般是在不中断交通的条件下完成,因此施工干扰大,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较高。
(4)单次养护修复工作量可能较小:养护修复工程的项目较多,但每次的养护修复量可能较小,因此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设备、人力及其他因素的高成本。
(5)承包人应具备与路政、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施工中不能封闭交通,由此引发的施工安全,临时标牌制作和设置,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的调配运输等问题,投标人在其养护作业方案中必须提出相应的技术组织保证措施;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与交警、路政、地方政府等部门协调后,取得相关手续后进入施工现场,所有的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3养护服务期
养护服务期:一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针对养护工作进行全面安排,运用统筹兼顾、整体协调的管理方式把各部分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养护效果,如招标人对作业规范有特殊要求的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乙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2)财务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均不小于60分。(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能力得分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养护项目(交/竣工日期等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为准);
(4)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①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 2016 】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col/col41665/)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⑦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时间以厅系统备案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时间以厅系统备案为准)。
③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信息系统中备案(有效时间以厅系统备案为准);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六个月(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扫描件或可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缴费证明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⑤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ks.gov.cn/ )—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⑥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ks.gov.cn/ )—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认定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5”备注说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有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乙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或履约考核等级)最低的成员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或履约考核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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