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净月区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标段划分、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三个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标段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一标段 |
净月区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一标段 |
新立城镇(爱国村、小街村、新立城村)、新湖镇(加官村、西湖村、长山村、林家村)、永兴街道(勤俭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生物质采暖炉具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607.68 |
二标段 |
净月区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二标段 |
新湖镇(新兴村、榆树村、新农村、柳树村、红田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生物质采暖炉具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640.64 |
三标段 |
净月区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三标段 |
玉潭镇(建国村、友好村、黎明村、胜利村、东升村、丰产村)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生物质采暖炉具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631.04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 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