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全区各项目建设点;
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以通过可研批复为准。
2.3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4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以发改委审批下达的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
2.5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总服务期限:以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决)算通过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拟选定该项目设计单位,负责完成“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主要为完成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设计相关服务。并负责协助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施工图审查、造价编制、取得概算批复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或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投标人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报表(须符合国家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3.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及招标人其他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9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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