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围岩物理特性及岩石力学性质报告和15#煤层无煤柱论证报告(重新)已由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晋普山企管字〔2023〕3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安全费用,招标人为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晋普山煤业为年产130万吨的高瓦斯矿井。为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晋普山煤业计划在150104工作面采用无煤柱开采技术,配合晋普山煤业顶板围岩取芯工作的同时,提供围岩物理特性及岩石力学性质报告和15#煤层无煤柱论证报告及方案。
2.2 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司匠村
2.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完成
2.4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通过上级部门审批并取得备案。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围岩物理特性及岩石力学性质报告和15#煤层无煤柱论证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矿井)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矿山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供应商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与合同相应的任意一期付款凭证(或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7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10 17:30至2024-01-15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1-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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