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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招标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 天津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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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TC-FW2023-0041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招标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为二级合格医院,隶属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位于天津市宁河县境内,其医疗服务对象主要为罪犯、驻场单位职工及社区居民。为了更好地服务临床,根据临床检验需要,医院需公开采购第三方检验合作机构,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项目为准。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响应;(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响应;(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谈判当日代理机构查询);(4)供应商具备在天津市范围内进行检验的能力且经卫健委认证;(5)供应商实验室符合国家卫健委的相关要求,资质齐全,并且登记备案,同时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取得相应的实验室检测能力认证,检验结果应当在京津冀地区各医疗机构互认。检验公司要有能力提供接收标本物资服务并且具有专业物流团队,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6)供应商检验设备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可以溯源,检测试剂三证齐全;(7)提供的检测项目必须参加实验室所在地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或者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成绩合格;(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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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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