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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兴盛路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西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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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兴盛路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行审字【2022】421号、兴发改行审字【2024】03号、兴发改行审字【2024】08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4905.92万元 10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0.0万元 0.0% 其他:0.0万元 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兴安县兴安镇城北片区兴盛路(迎江路与樟木大道之间)       建设规模:本次道路建设规模为兴安县兴盛路建设工程位于兴安县城北新区,该道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兴盛路西起兴桂北路,由西至东,途径兴北大道、佳园路,终点与滨江路相接,设计范围内起点桩号为K0+11.924,终点桩号为K0+997.254,道路实际设计总长度约为985.33米,红线宽24米;本次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及市政管线包括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等项目(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       本项目概算价:4905.9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65天(日历天)。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属于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投资估算价、设计任书及建设标准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及初步设计批复说明后的建设规模、内容及初步设计概算,对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进行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其内容包括(1)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2)工程施工: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3)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3002826004048001001,标段(包)名称:兴安县兴盛路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6 公开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相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其中:(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01月10日09时43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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