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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鹿邑县2023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补增部分)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南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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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鹿邑县2023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提质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76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登录后查看) 第一标段 320000 320000 32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电暖器(具体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县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5.5.交货地点:鹿邑县境内。
5.6.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企业人员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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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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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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