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集团内蒙古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油库安全环保隐患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集团内蒙古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油库安全环保隐患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销发(2023)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集团内蒙古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集团内蒙古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集团内蒙古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赤峰油库安全环保隐患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站前街东段中国石化油库院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6325971.71元。
2.4标段招标范围: 参考工程量清单完成设计图纸内改造项目施工。 。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50天
2.7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6)2021年以来承担过新建、扩建总罐容≥5万立方米油库工程施工业绩;
(7)请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以来有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网站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30天,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8)投标人承诺
①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承诺。 按照中国石化总部要求审查中标人QHSE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招标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未通过评审的作否决项处理,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按照以上要求顺延。
②我公司为中石化集团内蒙古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
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向招标人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④承包商服从招标人管理承诺。根据《内蒙古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1年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新建、扩建总罐容≥5万立方米油库工程施工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2021年以来,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新建、扩建总罐容≥5万立方米油库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2021年以来,以项目安全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新建、扩建总罐容≥5万立方米油库工程施工业绩。
承诺安全负责人须在施工进场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承诺函)
(4)请投标人提供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以来有合同扫描件(合同里能体现出本人参与此项目或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网站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30天,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月10日 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 17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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