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信都区“7.28”农村饮水村内管网灾后重建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信批投资[2023]1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信都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信都区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建设规模:恢复或重建大口井 56 座、蓄水池78 座、截流27 道、水泵 106 套,铺设各类PE 管道 512684米,安装水表 32562 块,新开凿水井16 眼,徐村供水站蓄水池扩容 1000 立方米及其相应配套设施。 3、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配备,≥5 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3 人(包含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及各专业监理人员的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毕业证、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1.4其他要求:1、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投标。;3、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与监理大纲(技术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0 00:00 至 2024-01-1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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