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服务平台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汇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服务平台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 M4101
2.3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构建生活服务平台系统,完成系统平台、基础数据、客户服务体系、收费管理、品质管理、设备管理、仓采管理、移动端等功能模块建设要求,并按照采购人要求交付项目源代码及其他协商约定事项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人员进场,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生活服务平台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优化、上线试运行等工作,上线试运行后进行初步验收,试运行期限不少于1个月,系统稳定运行且无任何问题后进行项目最终验收。上述工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8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及运维保障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0年1月1日以来信息化相关系统开发建设或实施的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月16日17:00分(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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