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2024年林城镇零星维修工程,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2.1本项目为2024年林城镇零星维修工程,工程位于长兴县林城镇,主要内容为对2024年林城镇全镇范围内基础设施进行零星维修、养护等作业。具体详见发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本项目估算造价约 55 万元。
3、计划工期:一年或所有任务单结算价合计达到55万元视为合同服务期结束(两者先到为准);工程实施期间每次任务单的完成时间由发包人另行确定。
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承包申请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承包申请。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5.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5.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6、发包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4年01月0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发包文件。
7、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6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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