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标段一:(1)根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2013年修订)(第二批)(2013年)的通知(晋煤监技装【2013】161号)要求,矿井投产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至少测定一次,高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必须测定一次,矿井转入新水平或改变一翼或者全矿井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高瓦斯、突出矿井所开采煤层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其余2年至少测定一次,生产矿井延伸进入新水平时,必须对所开采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一、六百四十二条规定,每6个月测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测定,采用定点监测和个体监测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
标段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矿井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能力,必须按照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2.2 采购范围:
标段一:通风阻力、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及分散度检测
标段二: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及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
2.3标段名称及编号:
标段一:通风阻力、煤尘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及分散度检测(标段编号:SXZB-2312307711JNF3077/01)
标段二: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及瓦斯抽采达标生能力核定(标段编号:SXZB-2312307711JNF3077/02)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2.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标段一:须具备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标段二: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与供应商注册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9 17:30至2024-1-1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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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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