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沥青采购招标人为云南建投物流有限公司,项目沥青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采购选择供货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
宾鹤高速公路地处云南省滇西地区 ,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鹤庆县境内 ,起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城西,接在建的(或止于)宾川至南涧高速公路。路线区域经宾川县鸡足山镇、黄坪镇止于鹤庆县西邑镇(西邑互通止点接上鹤高速)。项目路线长度为66.513 km,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米。桥隧比占路线里程的 51.51%。
2.2 招标内容: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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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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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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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数量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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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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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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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沥青(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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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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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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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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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施工沿线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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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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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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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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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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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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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
2.4.1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
2.4.2 交货地点:宾川至鹤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沿线
2.4.3质量要求:投标人须保证销售的沥青符合指数表要求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若有新的国家标准颁布,则以最新标准为准。
2.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电商平台上的资格预审流程为报名初审,资格终审结果以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审核意见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者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并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1)具备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生产的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1.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代理的生产厂家资质条件须满足3.1.1.1要求;
(2)具备营业执照;
(3)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不唯一授权),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文件、代理品牌产品相关资料、代理品牌产品检测报告。
3.2质量要求:
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财务要求:
3.3.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
3.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生产厂家满足招标文件对生产厂家的全部要求)。
3.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或者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2022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2022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3.4.1 近3年(2021年0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3.4.2近3年(2021年01月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4.3近3年(2021年01月至开标之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4.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5提供至少3份(2021年01月至开标之日)已供买方出具的标的物的履约情况证明(不能证明是何种材料的履约情况证明视为无效证明);
3.4.6不接受在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有纠纷待解决单位投标;
3.4.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5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在资格审核文件中依序提交。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截止
2024年01月12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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