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解放区汽车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监理已由焦作市解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代码2305-410802-04-01-610464,项目业主为焦作市解放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焦作市解放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实际地块规模35766.67 ㎡(约53.65亩),建筑高度≤60m。拟建1-6#地上厂房、地下停车库、下沉广场及库房,总建筑面积62287.87㎡。 单体包括1#楼~5#楼共5栋丙类高层厂房,6#楼一栋丙类多层厂房,一层地下室(含地下停车库、非机动车停车区、下沉广场及库房),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总投资约4.28亿元。
2.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4招标范围: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本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本项目实行项目总监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3.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投资额在2.5亿元或者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网站查询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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