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扫描电镜专用原位纳米力学测试系统国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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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简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扫描电镜专用原位纳米力学测试系统 |
1) 可在SEM下实现微观拉伸、微观压缩、疲劳测试、DMA测试、应变速率跃变(Strain rate jump)测试、CSM纳米压痕、快速点阵扫描、纳米划痕、表面形貌扫描(SPM)测试。 2) 仪器能够进行位移控制、载荷控制和应变速率控制,最大压痕深度≥25µm,此范围内的位移背景噪音≤0.05nm;数据记录和保存频率:≥ 90 kHz。 3) 纳米划痕功能,横向力测量范围≥20mN, 该范围内载荷背景噪音≤100nN (10 Hz下测量);法向力测量范围: ≥20mN,该范围内载荷背景噪音≤100nN (10 Hz下测量)。 4)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第八章第二部分《技术规格》。 |
1套 |
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 |
本项目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相关法规与政策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合法运作;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备可靠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专业技术支持人员以及硬件维修工程师负责售后服务;5) 若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6) 投标人或投标货物制造商近3年内(2021年1月至今)须具有不少于2项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7)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记录;8) 采用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单独关境地区)制造的产品(含由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材料、部件)的产品)参与投标的境内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9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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