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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钢炼铁厂喷煤原煤直供流程改造项目土建施工(桩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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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项目名称: 宁钢炼铁厂喷煤原煤直供流程改造项目土建施工(桩基)。
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宁钢炼铁厂喷煤原煤直供流程改造项目桩基工程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 2024-01-15 00:00:00工期2月5日前完成桩基,3月15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交货地点: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
质保期: 无
付款方式: 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场款20%,进度款60%,竣工款10%,质保金为10%;承兑与电汇;交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1%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交纳)付款方式若有偏离按最终谈判结果为准。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允许分包。
5)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自:2021-01-01 00:00:00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土建工程业绩1只或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其它: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4)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须上传供应商资格条件所需的全部资料,若评审查核时有漏缺上述资料的,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补充上传至指定位置,逾时视报价无效。
5)本项目进行多轮价格谈判,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
4.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1-11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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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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