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信用卡业务部信用卡相关宣传物料项目”采用竞争磋商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采购,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项目名称:2024年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信用卡业务部信用卡相关宣传物料
1.2 项目编号:哈产代采(
1.3 预算金额:35万元(含税)
1.4 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1.5 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1.6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技术标准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7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78号
1.8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成立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表),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较好的经营业绩、专业的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有关保密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纳税,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7未被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
2.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9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包含在本项目采购期限内)。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2.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一年为:2023年1月至12月,社保缴费材料需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2.1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注册资本金应与集采项目预算或年度费用开支估算金额相匹配。(注册资金不低于40万元)
2.1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佐证)
2.1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时至2024年01月16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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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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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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